产品简介
“产销通”“公司+农户”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订单农户发放的由订单企业担保的生产性贷款,以及在农产品收购过程中向订单企业发放的收购资金贷款。申请“产销通”“公司+农户”生产经营贷款的订单农户应具备信誉良好,有从事生产经营的能力、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以及与订单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等基本条件。订单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 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与农户签定了收购合同等基本条件。订单农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与订单企业签定购销合同金额的70%,贷款期限不超过生产订单产品至销售给订单公司的时间。订单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与农户签定购销合同总额的70%,贷款期限按订单企业的产品生产经营周期确定。
产品特点
封闭运行,多方受益,风险共担。
适用对象范围
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订单农户。
订单农户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借款申请书;
②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③与订单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
④贷款证;
⑤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订单农户签订借款合同,与订单企业签订保证担保合同。
(4)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订单公司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借款申请书;
②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
④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小型企业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
⑤与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
⑥担保贷款还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⑦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订单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4)开立帐户
订单企业应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专户,用于管理销售资金和订单企业贷款后按农户产品订单协议从该账户归还订单农户的贷款。
(5)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专用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具体业务详情请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咨询)